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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056 證券簡稱:中國醫藥公告編號:2015-054號

中國醫藥健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15年9月15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北京市東城區光明中街18號美康大廈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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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由公司董事長張本智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表決方式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合法、有效。北京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並就股東大會召集和召開程序的合法性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寶山國小社團把妹第一天就到手!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徐明、王曉良、朱恆鵬、岳衡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5人,出席2人,強勇、黃梅艷、康學敏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會議;

3、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其他高管的列席情況。

董事會秘書侯文玲先生出席會議,李箭副總經理及張鐵平總經理助理列席會議。

一、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上述議案以超過出席本屆股東大會股東及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獲得通過,形成本次股東大會的特別決議。

二、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鑒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

律師:余果

2、律師鑒證結論意見:

本所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及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之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三、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鑒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中國醫藥健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證券代碼:601699 證券簡稱:潞安環能公告編號:2015-021

山西潞安環保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二崙國小學伴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15年9月15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公司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李晉平主持,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9人,公司獨立董事吳秋聲、王超群、杜銘華、張正堂、張翼、陳晉蓉因公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6人,出席1人,公司監事李建文、張宏中、呂傳田、李旭光、吳克斌因公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3、董仙洞國小巧克力傳情事會秘書毛永紅出席了本次會議;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累積投票議案表決情況

1、關於增補董事的議案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鑒證的律師事務所:山西德為律師事務所

律師:管晉宏、徐德峰

2、律師鑒證結論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所通過的議案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鑒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山西潞安環保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證券代碼:002565 證券簡稱:上海綠新公告編號:2015-093

上海綠新包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總裁增持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增持計劃情況

2015 年 8 月25 日,上海綠新包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公司總裁郭翥先生關於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通知。郭翥先生擬於2015年8月25日起未來六個月內,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規定,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允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累計增持公司股份不低於人民幣壹億元、價格不超過17元/股。詳見公司於 2015 年 8 月26日刊登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於公司總裁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公告編號:2015-087)。

二、增持計進展情況

2015 年 9 月15 日,郭翥先生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以競價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871,25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125%,增持均價為 5.74 元/股,成交總金額約為人民幣499.65 萬元。

三、本次增持前後持股情況

本次增持前,郭翥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數為1,033,000 股,占公司現有總股份數的0.148%;本次增持完成後,郭翥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數為1,904,250股,占公司現有總股份數的0.273%。

四、其他事項說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業務規則的規定。

2、郭翥先生承諾在增持期間及在增持完成後6個月內不轉讓本次所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佈不具備上市條件。

4、公司將繼續關注郭翥先生後續增持公司股份的情況,並依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上海綠新包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9月15日

證券代碼:603111 證券簡稱:康尼機電公告編號:2015-048

南京康尼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對重大資產重組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意見延期回復並繼續宜蘭國小迎新認識女生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

南京康尼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5年8月28日召開了二屆二十一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預案》等重大資產重組涉及的相關議案,並於2015年8月29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相關公告。

2015年9月9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於對南京康尼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預案的審核意見函》(上證公函【2015】1656號,以下簡稱"審核意見函"),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提交的重大資產重組預案進行了審閱,需要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就相關問題作進一步說明和補充披露,並在2015年9月15日之前對《南京康尼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預案》及其摘要作相應補充並書面回復(需要公司反饋的問題詳見公司第2015-047號公告)。

公司在收到審核意見后,積極組織相關中介機構、交易對象等共同對審核意見逐項落實。因交易對方的未來三年盈利預測專項審核報告尚未完成,未能在交易所要求時間內提交,公司將協調各方全力推進相關回復工作,將於2015年9月17日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報送回復文件,並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於2015年9月18日復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有關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股票代碼:600240 股票簡稱:華業資本編號:臨2015-056

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股東進行股票質押式

回購交易的公告

特別提示: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近日收到第二大股東華保宏實業(西藏)有限公司(簡稱"華保宏")關於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的通知,具體情況如下:

華保宏將其持有的79,500,000股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質押給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用於辦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並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證券質押登記手續,初始交易日為2015年9月15日,購回交易日為2016年9月14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華保宏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18,336,85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5.33%,股份質押總數為198,600,000股。

特此公告。

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證券代碼:600208 證券簡稱:新湖中寶公告編號:臨2015-103

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股東股份進行股票質押式

回購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東浙江新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806,910,17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46.78%,下稱"新湖集團")通知,新湖集團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82,000,000股與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初始交易日為2015年9月14日,購回交易日是2017年9月13日,相關質押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

截至目前,新湖集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於質押的股份數為3,085,889,22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7.92%。

特此公告。

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5年9月16日

證券代碼:002590 證券簡稱:萬安科技公告編號:2015-065

浙江萬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簽訂ABS公告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萬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近日與金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金龍")簽訂了ABS公告協議,蘇州金龍公交車全部車型(包含柴油、柴油/電、NG、NG/電、純電動等車型)裝配的ABS由公司配套供應,同時蘇州金龍後續公交新車型裝配的ABS也由公司配套供應,公司在質量與服務保證前提下,蘇州金龍後續將在中巴、大巴等車型上給予公司競爭機會。

後續公司將積極做好上述產品的生產及供應工作,由於供應的產品數量受市場變化的影響較大,該事項對公司本年度的經營業績不會產生較大的影響,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萬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5年9月15日

證券代碼:600533 證券簡稱:棲霞建設編號:臨2015-031

南京棲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南京棲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於2015年8月19日發佈《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公告》,因公司正在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經公司申請,本公司股票自8月19日起預計停牌不超過一個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與有關各方正在組織中介機構對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涉及的資產開展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相關工作。

由於該事項存在不確定性,為保證公平信息披露,維護投資者利益,公司將在停牌期間根據重大資產重組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每五個交易日發佈一次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待相關工作完成後,公司將召開董事會審議重大資產重組預案,及時公告並復牌。

特此公告。

南京棲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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